车载液晶广告机联合多主合作的运营模式
来源:方雅发布时间:2015-08-15
车载液晶广告机发展至今,原来简单、呆板的应用模式已经被彻底改变,走向亲民路线,提供更多更有亲和力的信息。液晶广告机作为数字化信息传播工具的代表,地位在信息化社会中越来越重要,超市、酒店、车站、政府、学校、银行、机场等场所都已成为其重要的应用平台。
车载液晶广告机的雏形出现于2001年,在全国广电网络开始具备无线传输能力后,各地广电机构开始推出了属于自己的移动媒体。
一些地区广电由于采取自主运营的方式,销售具有局限性,往往大的广告主在做全国投放时,要分别找每个地方广电合作。于是,市场的需求催生出了民营运营商,他们往往作为代理公司,通过与地方广电的合作,将节目资源进行整合,以全国打包的方式销售。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95号公告正式发布了《数字电视地面广播传输系统帧结构、信道编码和调制》标准,划定了行业的准入门槛。而广电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影视局发出《广电总局关于加强车载、楼宇等公共视听载体管理的通知》,则指明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
根据通知规定,在现有政策下,民营移动电视运营商的发展壮大均不可能绕开城市广电系统和公交系统。三者的合作模式通常为:广告运营商负责视频终端提供、技术维护、部分传播内容的制作,以及广告开拓和管理等。而当地的广电系统仅负责提供传输通路、部分传播内容,并负责节目的最终审查和批准。公交系统则主要提供现有的汽车资源,或向运营商收取运营费。
车载液晶广告机的运营一改以往的模式,与多方全作,将车载液晶广告机的优点更完美的体现出来。